美國公民或綠卡身分替親屬申辦移民問題
問:本人是美國公民,正在為父母預備申辦綠卡申請,家庭成員內還有位未成年的妹妹,她一直是跟父母居住在中國,請問妹妹可否跟父母一同獲取移民資格? 答:美國移民法例是不能。美國公民替直系親屬申辦綠卡,只許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這三類直系親屬是毋需要等待移民排期,而其他類別的親屬都需要排期。你未成年的妹妹並不可以跟隨父母一起移民,只許作為公民份的兄弟姐妹類別來申請移民。 問:本人是綠卡身分,請問可否替本人的父母申辦移民? 答:美國移民法例是不能。親屬移民法只容許綠卡人士替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成年未婚子女申辦移民。綠卡人士並不可以替父母或兄弟姐妹來申辦移民。 問:本人跟美國公民結婚,獲得臨時綠卡,請問我可以為我跟與前妻所生的女兒(剛好滿20歲)申辦綠卡嗎? 答:美國移民法例是可以的。但凡獲取臨時綠卡人士, 便可立刻開始為未婚的子女申辦綠卡。毋需等到正式綠卡身份才辦理。 問:本人的兒子是在美國出生的公民,請問本人可否因為兒子是美國公民來申辦移民? 答:美國移民法例是可以的。但必須要等到兒子滿21歲後才合法替你申辦移民手續。據現行的公民法例,但凡於美國出生的孩子們自動擁有美國公民身分。只是美國公民必須年滿21歲後才可以替父母申辦移民。 問:本人正辦理投資移民,是否I-526獲批就等同主申請人及家屬便可以自動獲取綠卡或進入美國的簽證? 答: I-526申請的審批,是成為美國合法永久居民的三階段中的首一階段。而第二階段過程則是申請者計劃於美國境內將其非移民身份調整成為移民身份,又或是申請移民簽證來進入美國境,因而獲取綠卡。這過程是通過 (AOS) 調整身份,或領事館程序/申請 (CP) 移民簽證來達成的。 調整身份較合適於投資者經已持有非移民簽證在美國長期居住,工作或學習。若投資者及其副申請者人在美國境外,投資者家庭必須在其原來國籍國家通過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的領館程序,辦理申請兼獲得移民簽證之後,才能入境美國而獲取綠卡。 若申請者不在美國而遞交I-526,沒有有效的美國非移民簽證,那必須要跟領事館程序。若申請者在美國持有有效的非移民簽證,申請者可在美國境內申請調整身份,但亦可跟領事館程序。 (本欄內容僅為資料提供,並非法律意見,筆者不就本專欄內容負任何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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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箱 - 每周四与佛州大众报同步刊登AuthorAgnes Chau, P.A. Articles
November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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