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移民法的規定,歸化入籍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能夠使用基本的英語進行交流,並能理解美國歷史和政府知識。但是,對於因身體殘障或精神損傷而不能滿足以上條件者,可以豁免其中的一項或兩項條件。N-468殘障豁免醫療證明申請表必須由醫學專家填寫的,並作為歸化申請文件的一部分和N-400一併提交。
王先生問:本人已取得綠卡,想申請入籍。因為眼睛患上黃斑病變,喪失部份視力,且加上記憶力衰退,請問以他的身體狀況,是否符合免考試入籍的條件?若我在申請入籍時,可以向移民局提交N- 648表可以豁免我的語言考試嗎? 答:根據移民法規定,申請人在歸化入籍時必須證明在約見時具有英文基礎表達能力,並可與移民官交流, 而且對美國歷史和政府常識有一定了解。 至於精神殘障,可以申請N-648殘疾例外證明表格(Certification for Disability Exceptions)證明申請者因病無法學習。 申請N-648 表格申請豁免須留意以下事項: ‧ 申請必須從移民局官方網站下載N-648 表格;切勿用錯舊版表格,2008 年12 月15 日前的版本均拒收。 ‧ 必須由專科醫生驗證填寫,專科醫生必須詳細列舉病情,並列出具體的DSM Codes,最好複印病歷附上檢驗結果和治療記錄等。必須已有一年歷史(或已知道會長達一年)而且必須不是因吸毒而引起的殘障。 ‧ 申請人需出示經臨床或醫生驗明確認其病情嚴重、及影響英語學習和明白美國政府制度之能力的證明。 ‧ 絕不可以隨便找個不知病情的醫生來草率填寫,切勿作假!移民局會特別注意那些千篇一律的病情描述案例(Boilerplated Description) 並會追查,假若被證實作假,作弊的醫生和申請人將需承擔法律責任。 N-648 表格必需要在專科醫生發出證明6 個月內呈交。申請人可以選擇遞交N-400 表格時一同寄出N-648,無需額外繳付費用。申請人亦可以留待首次面試時當面將填妥的N-648 直接遞交給移民官審核。假若移民官不能在當天完成審核,申請人仍須進行考試,亦批准被接納,申請人便可免郤考試,立即被批准出庭宣誓成為美國公民。 由於健康原因而免考英語和公民,這並不表示可以免向美國政府宣誓效忠。如果你無法參加宣誓,並不瞭解誓詞的意義,則無論你有何種殘障,都不能申請歸化入籍為美國公民。 (本專欄內容僅為資料提供,並非法律意見,筆者不就本專欄內容負任何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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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在美國以職業移民提出綠卡申請的方式通常可以分為以下幾大類: 問:甚麼是跨國公司主管移民簽證? 答:L-1A簽證是給跨國企業的經理級主管人員,那些對公司運作及公司產品在國際市場有特殊認識的非移民簽證。只要該美國分公司成立一年後,而該公司就可以直接為持有L-1A 簽證的跨國公司主管,以職業移民第一優先 (EB-1C)的方式提出綠卡申請。這個EB-1C 跨國公司主管移民簽證通常在申請後一年內便可以獲得綠卡,而且這個綠卡並沒有條件限制。 問:甚縻是投資移民? 答:投資移民屬於第五優先(EB-5)職業移民類,允許那些真正對美國進行商業投資的外國人成為美國永久居民,投資移民申請人首先要證明在取得綠卡後二年之內將會創造至少十個就業機會。除了50萬投資區域中心項目外,亦有很多申請人是透過自己成立公司之後,用EB-5 投資移民的方式來取得綠卡。移民法規定投資移民要求最少投資一百萬美金,屬於投資區域中心項目的最低投資額則是50萬美金,但是如果公司所在地點是屬於高失業率的區域的話,則只需要投資五十萬美金就可以提出EB-5 投資移民申請。除了投資金額的要求外,投資者在最初取得的綠卡是兩年有條件的綠卡。故此不論你是自己成立公司或是透過區域中心項目提出的投資移民申請,都要注意在取得綠卡滿兩年前的90天內提出取消條件限制的申請,才能確保你綠卡的有效性。 問:甚麼是PERM 勞工應聘? 答:勞工應聘或稱為勞工紙,大多數外國人都是透過此方式提出職業移民申請。依照申請人的學歷及工作經驗的要求不同可分為職業移民第二及第三優先(EB-2/EB-3)。申請者必需要有合資格僱主(公司)願意擔保綠卡的申請。醫生、工程師、會計、分析師、電腦人才、繪圖員、教師、研究學者、廚師、保姆、所有技術及非技術工人,不管有沒有大學或以上學位的外籍人士都可以提出PERM的申請。在提出PERM 的申請前, 美國僱主必須依照勞工部的要求進行一系列的徵聘活動,在沒有符合相同條件的美國人來應徵此份工作時,就可以提出PERM 的申請並在PERM 批准後繼續進行I-140 及I-485 的申請。 問:何謂傑出人才與NIW國家利益豁免? 答:這裏所提到的傑出人才是指第一優先EB-1A 傑出人才, EB-1B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以及第二優先EB-2 NIW 國家利益豁免等三大類。通常這些申請者多數為科學、藝術、教育、商務、體育等領域有傑出成就的外籍人士。 除了EB-1B需要由僱主擔保提出申請外,其餘兩類均可以在沒有僱主擔保的情況下提出移民的申請。 問:有方法可以加轪移民排期? 答:目前全世界的職業移民第三優先呈現需要等待移民排期的情況,中國大陸及印度出生的職業移民第二優先,和中國大陸的EB5 投資移民亦需要等待排期。假若你的配偶的出生地剛巧是在中國或印度以外的國家,可以使用配偶出生地的名額,提早提出I-485 的申請。如果你先後提出了二個不同的I-140 同時間都獲得了批准,也可以利用保留或改變你較早的移民排期而提出提出I-485 的申請。 (本專欄內容僅為資料提供,並非法律意見,筆者不就本專欄內容負任何擔保責任。) 川普當選美國第45任總統,共和黨贏得了未來4年執掌美國的權柄。川普在參選過程中提出的移民政策,曾惹來很多非議。如今他真的真的當選了,中國人很關心:「中國人移民法會有多大的改變?」 而根據近年中國移民取得綠卡的數據,中國人通常會選擇的以下的5種主要途徑來獲得美國綠卡:直系親屬移民、非直系親屬移民、職業性移民、投資移民、通過政治庇護。 有海外網站推測,川普假若真的實施強硬手段移民政策,極有可能向「中國人來美產子,或留學移民」等開刀。查實只需了解美國的立法程序便毋須恐慌。 美國聯邦政府由三部份組成:立法分支、行政分支、司法分支。《憲法》對每一分支的職權給予明確規定。美國聯邦政府的立法分支指國會兩院,即參議院和眾議院。所有立法都須經參、眾兩院通過,並由總統簽字才可生效。國會每年的立法提案數以千計,但真正立法只數百項。一項法案從起草到最後由總統簽字成為法律需要經過繁複程序才獲得通過。 如果參、眾兩院通過的提案內容完全一致,提案將被送交總統。如果兩院提案存在差異,參議院主席和眾議院議長將任命一個兩院協商委員會(Conference Committee)。在協商委員會仍無法就提案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提案將作廢。如果協商委員會取得一致意見,那麼提案將被送回參、眾兩院接受投票表決,但不得作再度修改。 協商委員會修改後的提案在經參、眾兩院通過後,被送交總統簽字。總統有四種選擇:(1) 在提案上簽字使之成為法律;(2) 在國會會議期間不採取任何行動,從而使提案在10天之後自動生效成為法律;(3) 在國會最後休會期間不採取任何行動,從而使提案自動作廢;(4) 否決提案。 當總統對提案行使否決權時,國會可予以推翻,但這必須得到參、眾兩院各三分之二議員的支持。如果任何一院達不到三分之二多數,提案就將作廢。如果兩院均有三分之二議員支持,提案便成為法律。所以總統要更改移民法不是那麼容易。 美國移民政策研究所(Migration Policy Institute)參考了政府數據,綜合了移民的模式和人口數據對移民情況進行了統計。報告中顯示截至2013年,40年來美國移民人口增加了2倍。 報告公佈了2013年美國移民人口所佔比例最多的10個國家。最多墨西哥的移民,接近1,160萬,佔移民總數的28%;中國和印度移民並列第二,各自佔5%;菲律賓移民為4%,越南、薩爾瓦多、古巴和韓國各佔3%;多米尼加共和國和拉丁美洲的危地馬拉兩國各佔2%。 2013年美國移民人數最多的5個州依次是:加州、紐約、德克薩斯州、佛羅里達州和新澤西州。美國境內的非法移民共1,140萬,大多數居住在加州(28%)、德克薩斯州(13%)、紐約(8%)和佛羅里達州(6%)。 (本專欄內容僅為資料提供,並非法律意見,筆者不就本專欄內容負任何擔保責任。) |
法律信箱 - 每周四与佛州大众报同步刊登AuthorAgnes Chau, P.A. Articles
November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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