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外國人能買美國的不動產嗎?必須人到美國才能買嗎?
答:法律容許外國人到美國投資房地產,外國人可以個人名義或者公司名義在美國擁有合法產權登記的不動產。美國聯邦政府並沒九法例禁止外國人在美國購置房地產,任何外國人都可以在美國買房子。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是歡迎外國人在美國投資或購置房產的,買房方面幾乎沒有任何的限制。 問:外國人在美國人買賣房屋與美籍人有什麼不一樣嗎? 答:美國並不限制外國人在美國買房,且無套數限制;外國人也可以在美國貸款買房,但申請的條件比美籍人嚴苛一些;外國人出售房屋與本地人一樣需要繳納“資本利得稅”。 外國買家想要取得貸款,貸款機構往往要求外國買主繳納的首付遠高於美國人的20%,而且餘額的貸款利率比較高。今天美國購房貸款利率雖然低,但是外國買家所付的利率會較高。 美國有一套相對完善的住房政策來保障美國居民,資本利得稅與產權持有成本、住房貸款利率一起構成了美國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稅收政策。外國人出售美國房產與本地人一樣,同樣需要繳納“資本利得稅”。美國人自己出售房產時,獲利的部分是要納稅的,儘管有一定的免稅額度,稅率可能高達25%,外國人在美國購置房地產之後出售獲利的部分也要納稅。按閣下之收入來定稅 與本地人不同的是,外國人出售房產時需要“預扣”資本利得稅。外國人在出售房地產的時候,買方必須將賣主所得的總額預先扣留10%,並且填寫8288和8288A兩份表格,在成交後的20天內與預扣款項一併上交國稅局。這項代徵稅務通常由履約保證中介公司(Escrow Company)負責辦理。買方如果沒有依法預扣這筆稅款,可能面臨1萬美元的罰款。每年四月報稅時申報利得稅後,政府會發還預先扣留的10%多付的餘額。 問:在美國置業會不會自動為外國人提供簽證或者綠卡? 答:不會。 (本專欄內容僅為資料提供,並非法律意見,筆者不就本專欄內容負任何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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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C跨國公司的主管或經理移民是許多在美國及海外擁有公司的跨國企業將其行政主管或高級經理以L-1A工作簽證派遣到美國去帶領美國公司的營運之後,備受這些主管或經理青睞的移民方式。
問: 公司為我申請了EB-1C跨國公司經理移民,我的家人也可以和我一起移民嗎? 答: 當然可以。EB-1C跨國公司的主管或經理移民的一大優勢就在於主受益人可以攜其配偶及21周歲以下的子女,舉家移民。而且他們被批准的綠卡均是正式綠卡,不同投資移民批准後頭兩年是條件綠卡。 問: 我在中國經營一家中等規模的設計公司,多年來公司業績很好,近來想開拓海外市場並移居美國的念頭。聽說只需收購一家美國公司就可以移民美國了? 答:您可以通過收購一家現有的美國公司來實現您移民美國的夢想,一個非常適合商務人士的一種移民美國途徑。需注意收購的必須是成立一年以上並且經營狀況健全的美國公司,通過匯款方式到美國完成收購控股之後,該美國公司就可以為您直接提出移民申請,成功之後直接以全家綠卡移居美國。 【申請注意事項:】 1.投資現成美國公司就可直接申請 EB-1C 移民,從而節省到美國新辦 L-1 分公司經營一年後才能提出移民申請的時間以及高額的經營費用; 2.EB-1C申請無須經勞工部批准勞工證,可節省至少一年以上时间; 3.申请EB-1C跨国公司经理移民,其海外雇主和美国雇主也是根基於跨国公司关系,即中国与美国公司存在母子隶属关系或者美国公司是海外公司成立一年以上的分公司,新公司不具备EB-1C的申请资格。 4.申請者必須在過去三年內有一年時間在海外公司當高級行政或經理職位。並申請來美之後在美國公司當高級行政或經理職位。 (本專欄內容僅為資料提供,並非法律意見,筆者不就本專欄內容負任何擔保責任。) 問:我的配偶是美國公民,我可以自動獲取美國公民身份?
答:不可以。首先要配偶為您申請結婚綠卡,由於申請人是美國公民,其配偶則不需要等配額。被申請人在美國符合調整身份要求,應同時送交I-130及I-485表格;假如您身處美國境外,則應先送I-130,被批准或轉國家簽證中心來處理,再在國外的美使領館簽移民簽證。 假若申請人是永久居民身份,必須先申請I-130親屬移民,等待移民局的申請批准並排期,獲批後即被申請人方可以申請成爲永久居民。 問:我曾有過數段婚姻,這會否阻礙我的結婚綠卡申請? 答:近年假結婚的個案有上升趨勢,故此移民局很嚴格看待那些有案底,多次婚姻紀錄,犯罪前科,不良報稅紀錄以及曾欺騙移民局等,移民局將予以申請人較多關注。因此找專業律師協助處理申請,為免出錯讓申請順利。 移民局需要申請人遞交:親屬移民I-130申請表, 同時遞交結婚證書,夫妻雙方的G-325A,申請人公民紙等。 如果曾經離婚或喪偶, 必須呈交離婚證書或死亡證明書。 申請人也是生活擔保人, 需要交過去一年稅表, W-2和工作證明信。 如報稅未達政府規定標準, 必須有合格的共同擔保人做額外擔保。 被申請人需要遞交:調整身份申請表I-485, 護照複印件,出生證明和由移民局指定之醫生做的體檢報告。被申請人同時可遞交申請工作許可I-765表。通常在遞交申請兩個月後,您便會收到移民局打指模的通知信, 之後會收到工作許可證,接著會收到面談通知書,半年到九个月內即可批准綠卡。如果夫妻結婚未滿兩年,被申請人拿到的是兩年期有條件綠卡,必須在滿兩週年之前的90天內,提出取消條件申請。 結婚移民面談時必需要呈交足以證明夫妻二人共同生活的實質證據:如有兩人姓名的水,電,電話賬單,報稅單,銀行共同戶口或月結單,共同信用卡帳單,共同的租約或貸款等,地契或房東信證明兩人生活在一起,孩子的出生證明等。被申請人如曾被捕,必須帶上結案證明。 (本專欄內容僅為資料提供,並非法律意見,筆者不就本專欄內容負任何擔保責任。) 根據美國移民法的規定,歸化入籍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能夠使用基本的英語進行交流,並能理解美國歷史和政府知識。但是,對於因身體殘障或精神損傷而不能滿足以上條件者,可以豁免其中的一項或兩項條件。N-468殘障豁免醫療證明申請表必須由醫學專家填寫的,並作為歸化申請文件的一部分和N-400一併提交。
王先生問:本人已取得綠卡,想申請入籍。因為眼睛患上黃斑病變,喪失部份視力,且加上記憶力衰退,請問以他的身體狀況,是否符合免考試入籍的條件?若我在申請入籍時,可以向移民局提交N- 648表可以豁免我的語言考試嗎? 答:根據移民法規定,申請人在歸化入籍時必須證明在約見時具有英文基礎表達能力,並可與移民官交流, 而且對美國歷史和政府常識有一定了解。 至於精神殘障,可以申請N-648殘疾例外證明表格(Certification for Disability Exceptions)證明申請者因病無法學習。 申請N-648 表格申請豁免須留意以下事項: ‧ 申請必須從移民局官方網站下載N-648 表格;切勿用錯舊版表格,2008 年12 月15 日前的版本均拒收。 ‧ 必須由專科醫生驗證填寫,專科醫生必須詳細列舉病情,並列出具體的DSM Codes,最好複印病歷附上檢驗結果和治療記錄等。必須已有一年歷史(或已知道會長達一年)而且必須不是因吸毒而引起的殘障。 ‧ 申請人需出示經臨床或醫生驗明確認其病情嚴重、及影響英語學習和明白美國政府制度之能力的證明。 ‧ 絕不可以隨便找個不知病情的醫生來草率填寫,切勿作假!移民局會特別注意那些千篇一律的病情描述案例(Boilerplated Description) 並會追查,假若被證實作假,作弊的醫生和申請人將需承擔法律責任。 N-648 表格必需要在專科醫生發出證明6 個月內呈交。申請人可以選擇遞交N-400 表格時一同寄出N-648,無需額外繳付費用。申請人亦可以留待首次面試時當面將填妥的N-648 直接遞交給移民官審核。假若移民官不能在當天完成審核,申請人仍須進行考試,亦批准被接納,申請人便可免郤考試,立即被批准出庭宣誓成為美國公民。 由於健康原因而免考英語和公民,這並不表示可以免向美國政府宣誓效忠。如果你無法參加宣誓,並不瞭解誓詞的意義,則無論你有何種殘障,都不能申請歸化入籍為美國公民。 (本專欄內容僅為資料提供,並非法律意見,筆者不就本專欄內容負任何擔保責任。) 華人在美國以職業移民提出綠卡申請的方式通常可以分為以下幾大類: 問:甚麼是跨國公司主管移民簽證? 答:L-1A簽證是給跨國企業的經理級主管人員,那些對公司運作及公司產品在國際市場有特殊認識的非移民簽證。只要該美國分公司成立一年後,而該公司就可以直接為持有L-1A 簽證的跨國公司主管,以職業移民第一優先 (EB-1C)的方式提出綠卡申請。這個EB-1C 跨國公司主管移民簽證通常在申請後一年內便可以獲得綠卡,而且這個綠卡並沒有條件限制。 問:甚縻是投資移民? 答:投資移民屬於第五優先(EB-5)職業移民類,允許那些真正對美國進行商業投資的外國人成為美國永久居民,投資移民申請人首先要證明在取得綠卡後二年之內將會創造至少十個就業機會。除了50萬投資區域中心項目外,亦有很多申請人是透過自己成立公司之後,用EB-5 投資移民的方式來取得綠卡。移民法規定投資移民要求最少投資一百萬美金,屬於投資區域中心項目的最低投資額則是50萬美金,但是如果公司所在地點是屬於高失業率的區域的話,則只需要投資五十萬美金就可以提出EB-5 投資移民申請。除了投資金額的要求外,投資者在最初取得的綠卡是兩年有條件的綠卡。故此不論你是自己成立公司或是透過區域中心項目提出的投資移民申請,都要注意在取得綠卡滿兩年前的90天內提出取消條件限制的申請,才能確保你綠卡的有效性。 問:甚麼是PERM 勞工應聘? 答:勞工應聘或稱為勞工紙,大多數外國人都是透過此方式提出職業移民申請。依照申請人的學歷及工作經驗的要求不同可分為職業移民第二及第三優先(EB-2/EB-3)。申請者必需要有合資格僱主(公司)願意擔保綠卡的申請。醫生、工程師、會計、分析師、電腦人才、繪圖員、教師、研究學者、廚師、保姆、所有技術及非技術工人,不管有沒有大學或以上學位的外籍人士都可以提出PERM的申請。在提出PERM 的申請前, 美國僱主必須依照勞工部的要求進行一系列的徵聘活動,在沒有符合相同條件的美國人來應徵此份工作時,就可以提出PERM 的申請並在PERM 批准後繼續進行I-140 及I-485 的申請。 問:何謂傑出人才與NIW國家利益豁免? 答:這裏所提到的傑出人才是指第一優先EB-1A 傑出人才, EB-1B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以及第二優先EB-2 NIW 國家利益豁免等三大類。通常這些申請者多數為科學、藝術、教育、商務、體育等領域有傑出成就的外籍人士。 除了EB-1B需要由僱主擔保提出申請外,其餘兩類均可以在沒有僱主擔保的情況下提出移民的申請。 問:有方法可以加轪移民排期? 答:目前全世界的職業移民第三優先呈現需要等待移民排期的情況,中國大陸及印度出生的職業移民第二優先,和中國大陸的EB5 投資移民亦需要等待排期。假若你的配偶的出生地剛巧是在中國或印度以外的國家,可以使用配偶出生地的名額,提早提出I-485 的申請。如果你先後提出了二個不同的I-140 同時間都獲得了批准,也可以利用保留或改變你較早的移民排期而提出提出I-485 的申請。 (本專欄內容僅為資料提供,並非法律意見,筆者不就本專欄內容負任何擔保責任。) 川普當選美國第45任總統,共和黨贏得了未來4年執掌美國的權柄。川普在參選過程中提出的移民政策,曾惹來很多非議。如今他真的真的當選了,中國人很關心:「中國人移民法會有多大的改變?」 而根據近年中國移民取得綠卡的數據,中國人通常會選擇的以下的5種主要途徑來獲得美國綠卡:直系親屬移民、非直系親屬移民、職業性移民、投資移民、通過政治庇護。 有海外網站推測,川普假若真的實施強硬手段移民政策,極有可能向「中國人來美產子,或留學移民」等開刀。查實只需了解美國的立法程序便毋須恐慌。 美國聯邦政府由三部份組成:立法分支、行政分支、司法分支。《憲法》對每一分支的職權給予明確規定。美國聯邦政府的立法分支指國會兩院,即參議院和眾議院。所有立法都須經參、眾兩院通過,並由總統簽字才可生效。國會每年的立法提案數以千計,但真正立法只數百項。一項法案從起草到最後由總統簽字成為法律需要經過繁複程序才獲得通過。 如果參、眾兩院通過的提案內容完全一致,提案將被送交總統。如果兩院提案存在差異,參議院主席和眾議院議長將任命一個兩院協商委員會(Conference Committee)。在協商委員會仍無法就提案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提案將作廢。如果協商委員會取得一致意見,那麼提案將被送回參、眾兩院接受投票表決,但不得作再度修改。 協商委員會修改後的提案在經參、眾兩院通過後,被送交總統簽字。總統有四種選擇:(1) 在提案上簽字使之成為法律;(2) 在國會會議期間不採取任何行動,從而使提案在10天之後自動生效成為法律;(3) 在國會最後休會期間不採取任何行動,從而使提案自動作廢;(4) 否決提案。 當總統對提案行使否決權時,國會可予以推翻,但這必須得到參、眾兩院各三分之二議員的支持。如果任何一院達不到三分之二多數,提案就將作廢。如果兩院均有三分之二議員支持,提案便成為法律。所以總統要更改移民法不是那麼容易。 美國移民政策研究所(Migration Policy Institute)參考了政府數據,綜合了移民的模式和人口數據對移民情況進行了統計。報告中顯示截至2013年,40年來美國移民人口增加了2倍。 報告公佈了2013年美國移民人口所佔比例最多的10個國家。最多墨西哥的移民,接近1,160萬,佔移民總數的28%;中國和印度移民並列第二,各自佔5%;菲律賓移民為4%,越南、薩爾瓦多、古巴和韓國各佔3%;多米尼加共和國和拉丁美洲的危地馬拉兩國各佔2%。 2013年美國移民人數最多的5個州依次是:加州、紐約、德克薩斯州、佛羅里達州和新澤西州。美國境內的非法移民共1,140萬,大多數居住在加州(28%)、德克薩斯州(13%)、紐約(8%)和佛羅里達州(6%)。 (本專欄內容僅為資料提供,並非法律意見,筆者不就本專欄內容負任何擔保責任。) 同樣屬職業移民第一優先的EB-1(a)傑出人才和EB-1(b)傑出教授/研究人員,兩者既有條件相同之處,亦又有不同之處: 條件相同之處:
條件不相同之處:
根據移民局條例,凡外籍人士或其雇主進行EB-1(a)或EB-1(b)時遞交了合適而充分的資料文件,而外籍人士又符合「特殊技能外國人」或「傑出教授/研究人員」的要求,他們的申請就會被批准。這是由於EB-1(a)和EB-1(b)的標準相對比較確定。移民局會有權來判斷申請資料是否合法有效和有說服力。 (本專欄內容僅為資料提供,並非法律意見,筆者不就本專欄內容負任何擔保責任。) 美國移民法案明確規定內容,主申請人的配偶及其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均可隨同主申請人一同辦理投資移民。近年辦理美國投資移民的絕大多數都是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申請。如在申請辦理期間主申請人或其申請家庭發生變化,則需要根據主申請人與其申請家庭的不同情況作出相對應的對策方案。 如果主申請人與配偶解除婚姻關係,在辦理美國投資移民的過程中,會直接對配偶的申請產生影響,有可能導致離婚配偶失去隨同申請的資格。 如果在I-526申請階段,即是在領事館面試之前,家庭出現夫妻離異的情況,主申請人需要決定是否帶孩子繼續申請。已經拿到離婚證的離婚配偶,則不能再以副申請人的身份繼續申請。 如果主申請人的婚姻關係變化發生在I-829審核階段,家庭成員均持有臨時綠卡, 那麼需要在I-829表格中申明,繼續以家庭為單位進行辦理,或者離婚配偶通過律師單獨另外申請,夫妻雙方均可維持原有身份,通過移民局的審批,從而獲得十年永久綠卡。 除了以上兩種較為常見因為婚姻關係的解除,導致隨同申請的副申請人出現身份變化外,還會有幾種比較特殊的情況: 第一種是主申請人離世,那麼就需要撤案,將副申請人更換為主申請人,與辦理移民的中介機構顧問詳細溝通後,重新制定方案再遞交申請材料。 第二種是夫妻雙方在離異後的等待期間,與帶有孩子(年齡低於18歲)的單親家長結婚,重新建立新的家庭,那麼新的家庭成員可以隨時加入申請之中,遞交新申請人的材料即可。 第三種則是正在辦理投資移民的家庭新生孩子,假設該家庭仍處於I-526、領事館面試之前,那麼就需要遞交新生孩兒的文件,並協同孩子一起參加領事館的面試。如果新生孩兒出生時,該家庭已經通過了I-526審核,處於I-829階段,就需要根據新生孩兒的出生地來確認是否再補充材料了。 在辦理投資移民的過程中,隨著美國投資移民排期時間過長,孩子既為另一個副申請人,有可能會因為超過申請年齡因而導致無法隨同辦理。 在簽證未排期的情況下,從案件遞交I-526到獲得簽證的這段時間裡,孩子的年齡是要停止計算的,即是假若在遞交I-526的時候,孩子的年齡是20歲,那麼在移民過程中都不會再計算孩子的年齡。即使孩子的年齡超過了21歲,也不會受到年齡限制的影響。但是如果辦理過程中遇到簽證排期,孩子的年齡僅僅在I-526審理期間會被凍結,當I-526通過後,孩子的年齡就會被重新開始計算。 如果在遞交I-526時,孩子的年齡還有6個月滿21歲,那麼在I-526通過之後,他必須在6個月的時間內取得簽證,如果超過了6個月,就會在領事館面試階段因為超齡因而無法繼續申請,失去隨同申請的資格。 (本專欄內容僅為資料提供,並非法律意見,筆者不就本專欄內容負任何擔保責任。) 本年度總統大選將於11月8日進行,今年選舉形勢以及投票的很重要。提醒選票對未來社區福祉影響深遠,鼓勵選民「支持誰都可以,但一定要出來投票」,以顯示華人選民力量,並動員身邊所有親朋好友投票。 投票權利來之不易,尤其是婦女,直到1920年才取得合法投票權,有投票權而不行使,就是放棄了屬於自己的寶貴權利,將來政府做出什麼決定,出台什麼政策,再抱怨也沒有意義,選民能認真選出自己心目中社區最適合的代言人。 8月至10月截止登記投票選舉期間,佛州亞裔總會 (AAFF - Asian American Federation of Florida)幫助亞裔參加選舉投票登記。每星期六日均在華人超市擺檔為新選民登記或更新資料,還出席中秋節,泰國食品節,龍舟大賽及亞裔文化博覽等千人參與的大型活動。 佛州亞裔總會(AAFF)。是一個501(c)(3)註冊非營利機構,旨在促進各亞太裔美國組織之間的團結和合作,並改善文化多樣的美國亞太裔人在佛羅里達州的關係。 近幾年來亞太裔投票的趨勢變化,表示最近幾年亞太裔的投票率有了明顯的提高。過去華人的整體投票率很低,華人的投票數很低,真正實際上出來投票的數字非常低。登記投票的人,只有一成人出來投票。根據兩黨政治中心數據,全美上一次大選的投票率為57.5%,相較於華人登記投票者大約一成的低投票率,有著5倍的差距。 對於華人投票率低的原因,亞太裔投票協會APIAVote — Asian Pacific Islander American Vote 的分析,華人不習慣使用民主手段爭取正當權益,而且誤會參與政治會帶來麻煩,或者是需要履行陪審義務。APIAVote是一個全國性的無黨派組織,他們旨在與全國各地的合作夥伴一起,動員亞太裔美國人參與選舉投票、抒發政治訴求。 APIAVote在佛州地區的合作夥伴是佛州亞裔總會(AAFF)。 申請登記為佛州選民,必須具備以下資格: 1. 是美國公民(包括出生於波多黎各、關島以及美屬維京群島者)。 2. 在選舉前在現住址至少住滿30天。(註:如果您是現役軍人或在校學生,您不會因此而失去或取得您的居住身份。) 3. 在登記為選民的當年的12月31日前,年滿18歲。 4. 非正被監禁的或處於假釋期間的重罪犯。 5. 非被法院裁決為無行為能力者。 6. 未在(佛州以外的)其它地區申請投票權。 雖然您可以在一年中的任何時間提出選民登記申請,但您的申請表必需在下次選舉日之前至少25天送達或郵寄至選舉局,以具備參加該次選舉的資格。 華裔選民應該投票的八項理由: 1. 確認公民在美國的權利義務及法定地位 2. 融合美國自由法制社會,從而體驗由移民變成為有選舉權公民 3. 行使美國憲法授與的公民投票權 4. 拋棄自掃門前雪的心態,大家團結一致勇躍投票,共享民主權益 5. 經由投票選舉,表達華裔心聲願望, 顯示政治力量 6. 爭取華裔更多生活安定機會,維護改進經商及就業的平等機會 7. 發展成為美國民主法制中,少數族裔中最具有政治影響力的主流 8. 推舉擁護有才能的華人僑胞直接競選參政,進而為我們僑胞自己以及下一代發展的幸福前途 (本專欄內容僅為資料提供,並非法律意見,筆者不就本專欄內容負任何擔保責任。) |
法律信箱 - 每周四与佛州大众报同步刊登AuthorAgnes Chau, P.A. Articles
November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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